作者:鄧偉傑 Steven Tang|樂道僱傭中心創辦人|從業 8 年
最後更新:2026-10-25
重點答案:
外傭保險並非可有可無:根據勞工處,僱主必須依《僱員補償條例》為外傭購買僱員補償保險(勞保),否則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。另外「標準僱傭合約」規定僱主須提供免費醫療,勞工處鼓勵僱主投購同時包含醫療保險和勞保的外傭綜合保險。(資料來源:勞工處外傭常見問題 問27)
要。香港法例對聘請外傭的僱主有兩項與保險直接相關的責任,很多僱主只知道「要買保險」,卻不清楚背後是兩樣不同的東西:
因此勞工處在《僱用外籍家庭傭工實用指南》亦建議,僱主可考慮為姐姐投購同時包含醫療和勞保的外傭綜合保險,以應付有需要時的開支。(勞工處實用指南 問1.3、問5.1)

網上常見搜尋「外傭保險比較」「外傭保險邊間好」,但每間保險公司的計劃和條款都不同,與其只比較保費,不如先對照以下幾項法例及合約要求,再看細節:
值得留意,實用指南說明:僱主無須承擔姐姐出於自願及基於個人理由離港(例如回鄉度假)期間的醫療費用。(勞工處實用指南 問5.1)至於保費多少、哪一間較好,應直接向持牌保險公司或中介索取條款比較,本文不作個別產品推介。
勞工處實用指南把「為傭工投購僱員補償保險」列為姐姐到達香港開始工作時必須注意的事項。(勞工處實用指南 問1.3)實際操作上,最穩妥的做法是在簽約後、姐姐開始工作前已安排好保單,並確認生效日期覆蓋姐姐第一天上班。標準僱傭合約為期兩年,續約時亦要記得同時續保,避免新合約開始後出現保障空檔。續約手續可參考菲傭續約2026。
另外,指南列出僱主須發還給姐姐的費用時,亦包括「強制性保險」等項目;整體開支可參考請外傭費用2026。(勞工處實用指南 問2.1)

買了保險,不代表僱主的責任就完結。以下是勞工處列明、與保險息息相關的僱主責任:
樂道僱傭中心提供家傭保險代辦,無論你是首次請姐姐、續約,還是換人,我們都會在辦理文件時一併提醒你保單生效日期,並協助安排投保,讓勞保及醫療保障與合約期銜接。如你選用DIRECT HIRE自攜(海外)菲傭方案,價目已包括「菲律賓當地強制性保險」;香港這邊的勞保及醫療保險則需另外安排。各項服務及收費詳見外傭僱傭服務及收費。
做咗呢行8年,我發覺好多僱主以為「買咗勞保就夠」,但勞保主要係應付工傷;姐姐平時睇醫生、入院,合約都寫明係僱主負責。所以我一般建議揀同時有勞保同醫療住院保障嘅綜合保險,唔好只睇保費。
第二個常見問題係時間位。新姐姐到港、或者續約開始新合約,保單生效日期最好同開工日對齊。我見過有僱主續約時記得辦簽證,就唔記得續保,中間留咗空檔,萬一出事就好麻煩。
最後,如果姐姐真係受傷或者病咗,記得保留所有單據同醫生證明書,工傷要喺限期內向勞工處呈報;有疑問先問清楚保險公司同勞工處,唔好自己估。
以上是我個人的觀察和建議,並非政府政策;如有個別情況,應向勞工處查詢。
勞保(僱員補償保險)是法例強制,沒有購買最高可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。醫療保險並非法例強制,但合約規定僱主須提供免費醫療。
勞工處把投保勞保列為姐姐到港開始工作時須注意的事項。建議簽約後、開工前安排好保單,並確保生效日期覆蓋第一天上班。
應先確認計劃包括符合《僱員補償條例》的勞保,再比較住院、門診及牙科急診保障額、不保事項和索償手續,而非只比較保費。
要。標準僱傭合約第9(a)條規定僱主須提供免費醫療,包括診症費用、住院費用及牙科急診,無論是否因工引致。
根據勞工處實用指南,僱主無須承擔姐姐出於自願及基於個人理由離港(例如回鄉度假)期間的醫療費用。
僱主一般須負起《僱員補償條例》下的補償責任,並須在意外發生後14天內(死亡個案7天)向勞工處處長呈報。
是否可轉名或更改受保人,視乎個別保險公司條款,應直接向保險公司查詢;續約時亦要確保新合約期有保障。
鄧偉傑 Steven Tang,樂道僱傭中心創辦人,從事外傭僱傭行業 8 年。出身僱傭中心家庭,父母經營僱傭中心 30 多年,自小在行業中成長,其後自立門戶創辦樂道僱傭中心(勞工處職業介紹所牌照 82110)。了解更多:品牌理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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