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鄧偉傑 Steven Tang|樂道僱傭中心創辦人|從業 8 年
最後更新:2026-10-17
重點答案:面試外傭最有用的,是問具體經歷而不是「你識唔識」:例如上一份工一日流程、照顧過幾歲的小朋友或長者、離開上一位僱主的原因。同時要確認三件法律底線:外傭只可在合約訂明的僱主住址做家務,不可到店舖或其他地方工作,亦不包括駕駛;須提供合適和有合理私隱的住宿;每7天最少有一天連續24小時的休息日(資料來源:勞工處《僱用外籍家庭傭工實用指南》)。
面試前,先把家中情況寫成一張清單,面試時逐項講清楚,對方亦可以判斷自己是否適合:
勞工處指南亦提醒,僱主應向外傭解釋其工作,而工作必須是合約附錄「住宿及家務安排」列明的家務(實用指南問1.3)。

外傭在港受僱期間必須在合約訂明的僱主住址工作和居住;僱主不可安排外傭替其他人工作,或從事家務以外的工作(實用指南問1.5、問1.7)。駕駛任何車輛亦不屬於家務範圍,如確實需要,須事先向入境處申請特別批准(勞工處FAQ第32條)。面試時不應以「到店舖幫手」或「間中去親戚屋企做」作為條件。
僱主須提供合適和有合理私隱的住宿地方。入境處及勞工處舉例指,在走廊設臨時床鋪,或要求外傭與異性成年人或青少年同房,均屬不適當;如未有免費提供基本設施,簽證申請一般不會獲批(實用指南附錄一)。面試時應如實講明住宿安排。
履歷寫「識煮飯、識湊B」不等於做得好。建議請對方講具體做法,例如示範沖奶步驟;本地外傭可核對上一份合約的完結日期及離職原因。入境處表示會嚴格審批外傭簽證,如外傭有不良紀錄,一般會拒絕申請(政府新聞公報,2026-10-14)。

以我入行8年的經驗,配對失敗最常見的原因,不是姐姐能力不足,而是面試時雙方期望沒有講清楚:僱主以為「乜都做」,姐姐以為「主要湊仔」。所以我一定會請僱主在面試前把家務清單寫出來,面試時逐項講。
另一個建議是讓姐姐多講。問「你識唔識照顧老人」,答案永遠是「識」;問「你上一位婆婆一日點過」,就聽得出真實經驗。視像面試時,亦可以留意對方會不會主動發問,這通常反映責任感。
以上是我個人的觀察和建議,並非政府政策;如對僱傭條款有疑問,可向勞工處查詢。
建議問具體經歷,例如上一份工一日流程、照顧過幾歲的小朋友或長者、擅長及不熟悉的家務、離開上一位僱主的原因,以及對休息日及家規的期望。
可以。海外外傭一般以視像面試,本地外傭可選擇視像或面對面;樂道深水埗分行設有本地現成菲/印傭面試基地。
不可以。外傭必須在合約訂明的僱主住址工作和居住,不可替其他人工作或從事家務以外的工作。
駕駛車輛不屬於家務範圍。如確實需要,僱主須事先向入境處申請特別批准。
須提供合適和有合理私隱的住宿,例如不應在走廊設臨時床鋪,或要求外傭與異性成年人或青少年同房。
以樂道經驗,海外菲傭約1.5至2個月、海外印傭約2.5至3個月;本地外傭一般較快,視乎簽證審批及現有合約。
鄧偉傑 Steven Tang,樂道僱傭中心創辦人,從事外傭僱傭行業8年。他出身僱傭中心家庭,父母經營僱傭中心30多年,自小在行業中成長,其後自立門戶創辦樂道僱傭中心(勞工處職業介紹所牌照:82110)。了解樂道
樂道僱傭中心持有勞工處職業介紹所牌照(82110)及菲律賓駐港總領事館牌照(MWOHK-20250542-098),團隊成員曾服務3.6萬+家庭個案。我們會先了解你家的需要,替你篩選合適人選,並提供面試建議。歡迎 WhatsApp 6656 3389,或到荃灣總行(荃豐中心二樓C35號)、深水埗分行(長沙灣道124號地舖,本地現成菲/印傭面試基地)面談,亦可經聯絡我們預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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